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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86.第1586章 嫉妒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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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旭儿记事的时候,便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儿,知道媳妇的娘自己该叫“岳母”,尽管他那时候还并不知道“媳妇儿”是什么,更不知“岳母”这个称呼又意味着什么。

    记事的时候是多大?两岁?三岁?这个,只有他自己知道了!

    好像,曾有人问过他关于媳妇这个问题,他是怎么答的?

    他说:“媳妇就是,陪她玩、哄她开心,她生病了、不开心了、哭了的时候更要陪她、哄她。有好吃的留给她、好玩的送给她,她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。还要保护她,谁敢欺负她就帮她欺负回来!”

    然后,问的人捧腹大笑,而他的岳母则乐得笑不拢嘴,揽着他一个劲的夸着“好女婿”。

    其实,旭儿有点不太明白,岳母有什么好乐的,因为这些话都是岳母教导他的。

    娘说,岳母是长辈,很亲的长辈,岳母的话他得听。

    所以,他就理所当然的听了,并且也一直照着做了。

    所以,他不喜旁人触碰,却唯独容忍她见面便拉着他的袖子叫“旭哥哥”;他有洁癖,除了习武的时候能容忍一身泥,就只能容忍她哭得眼泪哗哗的拉着他的袖子抹眼泪。

    还有,堆雪人、放风筝、放烟花那么无聊的事儿,她咯咯笑着拉他一起去,他也去了。

    他甚至在她要吃某家小店的蜜饯时,默默的忍耐的排在了那老长老长的队伍后头……

    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,这种事情是他最厌烦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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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深秋重阳,天朗气清,明亮的阳光透过薄薄的云层照耀下来,照得人心里也亮堂堂的。

    留郡王府中举办了赏菊宴,宾客盈门,好不热闹。

    这是连芳洲、李赋等人回京城的第一年,留郡王妃特特设宴,一来赏菊过节图个乐子,二来也让连芳洲能快速的融入京城中上层夫人们的圈子中。

    毕竟时过境迁,多年不交际来往,许多事都有了变化。而宫里的贵妃娘娘想要当上皇后,就离不开朝中各大员的支持。他们的夫人们,无疑是打开缺口的一条好路径。

    若是去别处赴宴,旭儿才不会乖乖的陪着娘去,可是去未婚妻家,那就当仁不让了。

    已经七岁的他因习武练得一副好身体,身量高挑,身体强健,轮廓分明的五官透着英气,浓眉修目,鼻梁高挺,气度不俗,可见长大了必定是个英俊的男子。

    因着他的出身比之父母的起点不知高了多少,通身透着清贵气质,略染着几分冷清与生人勿近的气息,令他看起来更增几分神秘的魅力。

    因今日前往岳父岳母府上赴宴,于是他很耐烦的任由母亲命人给他穿戴。

    纯白团花云锦圆领长袍,宝蓝色束口箭袖,朱红三镶白玉腰带,面料上乘,做工一流,袍上绣着金色和蓝色瑞草云芝花纹,极其精致华美。

    头发高高在顶心束起,戴着八宝珍珠簪缨冠,越发衬得面目清俊,气度华贵,俊逸出尘。

    连芳洲坐在一旁喝茶,看到奶娘将发冠给儿子戴上的时候小家伙眉头下意识的蹙了蹙,但是依然忍耐着没有吭声,不禁心中暗乐。

    连芳洲心中暗叹,这小家伙,跟他爹一样,在这些装饰上从不甚在意,衣裳只要穿着贴身舒服、干净利落就可以了,绝对不可以为了无聊的好看而增添累赘。

    然而丈夫勉勉强强就罢了,只要有条件,哪个当娘的不喜欢把自己的宝贝儿子打扮得帅气出众、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他呢?

    如今李家不但是有条件,而是非常非常有条件啊!可是宝贝儿子偏就不喜欢。

    若今日不是去他岳父岳母家,他才不会老老实实穿戴上这一身呢!

    连芳洲欣慰中难免又带了点淡淡的酸:小家伙比他爹更有出息啊,这么小就懂得讨好媳妇一家子了……

    她正胡思乱想之间,当奶娘欲将一块晶莹的羊脂白玉佩系在他腰间的时候,小家伙终于忍耐的叫了起来:“娘!”

    语气中带着不满。

    奶娘不由得也笑了,手中拿着玉佩便顿在那里,看向连芳洲。

    连芳洲摆摆手,笑道:“罢了!不带就不带吧!我的儿子,也不靠这些东西装门面!我儿子天生底子就好!”

    “说得也是!”奶娘也笑道:“大少爷的人才品貌,谁见了不赞呢!”

    “娘,咱们走吧!”小家伙微微蹙眉,干脆打断道。

    连芳洲和奶娘不禁莞尔。

    “好好,走吧!你岳父岳母没准也等急了!”连芳洲笑着,起身往外走去,旭儿跟在她的身边。

    话说,她不是不想亲昵的牵着宝贝儿子的手,娘儿俩亲亲热热的出门去。

    然而事实上,在四年前,他与她走在一起的时候就坚决的不肯要她牵手了,他说,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!

    连芳洲尽管心里要抓狂,并且对他这话十分的不屑,然而却拗不过他。

    她发誓,二儿子她一定要好好的教导,绝对不让他步他哥的后尘。

    话说,养儿子不能总是在帮别人家养不是?大儿子已经变成“别的女人的男人”了,二儿子起码在变之前,总得先属于她这个当娘的吧?

    不然,她怀胎十月,怎么算怎么吃亏不是?

    连芳洲、碧桃与碧桃的养女上了马车,旭儿骑着马跟在车旁。

    这马是勇王特意从西北弄过来送给他的三河矮脚马,这种马体格匀称健壮,爆发力比不得别的良驹,但耐于长途跋涉。尤其是身量天生矮小,正适合旭儿这般年纪的骑。

    一众侍卫开路簇拥着,一行人便往留郡王府而去。

    路上行人所见,如此俊朗清贵、一表人才的小郎君策马娴熟而行,竟是游刃有余好看得不得了,无不纷纷侧目小声议论。

    待有人看清马车上的徽记告知众人,众人恍然大悟,皆以为然:怪不得!原来是威宁侯家的大公子!

    侍卫仆从们与有荣焉,一个个仰首挺胸,神气活现,旭儿却是目不斜视,神情淡然,仿佛众人看的并不是他一样。越是如此,越引得众人如痴如醉,赞叹不绝。